每個父母都希望能培養出慷慨、願意與人分享的孩子,只是怎麼做呢?
從兒童發展看利他分享行為
「利他主義」是指關懷他人而不期望獲得回報的行為,「分享」就是利他主義的一種,和慷慨行為很近似,但是慷慨是永久的給予(送給別人),分享是暫時的(借給別人),孩子可能願意把玩具借給朋友,但是一旦要把玩具送給朋友,他可能會抗議。所以當孩子分不清楚這些觀念時就可能引起誤會,以為讓別的孩子玩自己的玩具就表示要送給他了。
近來的研究發現,大約一歲多的幼兒就有簡單的分享行為出現。而二歲幼兒在玩具欠缺狀況下會比在玩具充足狀況下更願意和同伴分享玩具。大約三歲左右,幼兒開始出現互惠式的分享行為。隨著年齡的增長,國小兒童出現分享、助人及其他利他行為的情形愈來愈多,也愈來愈普遍。
培養能利他分享的孩子
若想培養願意和別人分享的孩子,可以怎麼做呢?
【誘導式的教養】
引導孩子觀看合作、分享的故事書、影片與電視節目,並向孩子說明行為的邏輯後果,使用說理方式解釋他人的需求,與孩子討論、聽取孩子意見。
【父母示範分享行為】
父母經常是孩子模仿的對象,身教的效果往往勝過言教的效果,所以要教導孩子分享,父母親必須先以身作則才能發揮效用。
【教孩子分享的價值】
孩子不願與人分享可能是不瞭解分享的意義、無法辨別分享與慷慨的不同、或是尚未發展出同理心,所以不要強迫孩子與同伴分享玩具,也不要強迫年長的孩子與年幼的孩子分享。
【提供鼓勵分享的玩具與遊戲】
玩具與遊戲有許多不同型態,有些可以讓孩子專心如拼圖;有些可以讓許多人一起玩,例如積木、黏土,或角色扮演遊戲等,這些玩具或遊戲能提供合作、分享經驗的機會。
【尋求解決方案而非指責】
有時父母免不了會被捲入孩子的玩具戰爭,此時父母的主要目標不是教訓孩子要他們分享,而是鼓勵孩子自己想辦法解決,教他們如何解決問題,而不是直接介入。
【避免用獎賞或賄賂的方式】
假如孩子不願與人分享他的玩具,也要避免賄賂他如此做,言語鼓勵可以促進孩子的利他行為,但物質的獎賞反而會讓孩子認為他的良好行為是為了得到獎賞,而不是因為對人的關懷。
當父母親能體認到孩子是先想到自己才會注意到別人的發展過程,可能對孩子的拒絕分享就比較能釋懷了。但是孩子(特別是學齡前的孩子)還是需要有人引導才會出現利他分享行為,在培養這種行為時父母親就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
(節錄自HESSKIDS 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