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從一歲開始可能就會出現搶別人東西或把他人物品占為己有的行為,這些狀況都和孩子的「物權」概念發展有關。引導孩子瞭解「物權」的概念,除了可以幫助他們保護自己的權利,也可以教導他們學習尊重別人的權利,如此孩子們互搶、哭鬧、生氣的狀況也會隨之減少。
如何引導孩子瞭解「物權」?
孩子一歲以前「物權」的概念尚未發展,所以這時候的嬰兒就算身旁的東西被拿走了,他也沒什麼感覺,還是繼續玩著手上的東西。到了一至二歲,「物權」概念開始發展了,孩子看到喜歡的玩具就直接動手拿,甚至還會從別人的手中直接拿走,因為這時期的孩子對於物權的「界線」還是很模糊,所以就算知道這個東西不是「自己的」,還是會想「越界」去拿。
二至三歲是「物權」敏感期,這時期的孩子看到自己的東西被拿走,他的情緒反應會比之前大,會生氣地想把東西搶回來,更不用說願意主動與他人分享了。到了三歲, 孩子開始比較能接受把自己的東西分享給其他人,但是他還不能完全理解「大家的」、「共有的」概念,所以有些看起來沒有明確主人的物品,孩子很容易認為那是屬於「自己的」而占為己有。一直要到四歲以後,對於「大家的」、「共有的」這種概念才發展得比較成熟。
逐步建立孩子的「物權」概念
孩子一歲以後,開始會搶大人「手中」的物品時,可以適時引導孩子要先「問過」大人才可以拿。當然,若有時大人拒絕了孩子的要求,多半孩子會無法接受,然而還是要透過這個引導的過程,讓孩子慢慢習慣在拿別人物品前要先請求或詢問。
孩子兩歲之後,正處於「物權」敏感期,這時候一定要記得,不論是大人或同儕,在拿孩子的物品前都要先詢問或告知孩子,若孩子不肯分享,也要尊重他不想分享的權利。前面曾提到這時期的孩子不喜歡分享是正常的,如果孩子覺得我的東西總是被搶、拿不回來,他就不再樂於分享了。
孩子三歲後可以讓孩子嘗試分享數量較多的或是自己沒有在玩的玩具,並透過輪流的方式進行分享,幫助孩子建立分享的正向經驗,讓孩子感受到分享的快樂、安全感及成就感。四歲後則可以引導孩子學習處理「共有物」的物權,像是沒有人在玩的東西任何人都可以去玩,想玩的東西有別人在用時,可採取輪流、交換等方式來取得。
另外,四歲後的孩子開始發展同理心,所以也能同時搭配培養同理心,學習瞭解:當想要的東西一直被他人占用時,自己是什麼樣的感受?會如何看待對方?因此當自己也占據著物品時, 別人也會有相同的感受,也會這樣看待自己。
在理解孩子「物權」概念的發展及可以如何引導孩子建立「物權」概念後,對孩子搶玩具、不愛分享的行為或許就不會感到那麼生氣和挫折了。不管是多大年紀的孩子,透過實際的情境學習更重要,像是和同儕、手足相處,或在親子館、托嬰中心、幼兒園、公園等生活情境,都是非常好的機會,在大人的引導下直接從生活中學習,健康、快樂地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