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01, 2024

「墜」要不得:談兒童墜樓

文/林月琴

近年來兒童墜樓案例的頻傳使父母不得不開始謹慎,須提前做好防範措施來避免發生傷害。首先,要預防墜樓必須做到「不獨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獨處或由不適當之人代為照顧。所以依照法律,照顧者不可讓孩子單獨在家中。另外,若從兒童攀爬的動機來看,找不到大人為其主要原因之一,而分析後發現主要是大人觀念不正確或對孩子的發展不甚了解。

常見的是:

一、外出

很多照顧者認為孩子正在睡覺,不會這麼快醒過來,且出去的時間也不長,因而外出。

二、在家

照顧者在家中,但與孩子不在同一個空間,或者在同一個空間卻在睡覺,照顧者應落實「人在心也在」的陪伴。

遊戲、好奇也是造成兒童墜樓的原因之一,如果環境的防護措施完善,兒童發生墜樓的可能性也將降低。從兒童意外墜落的地點來看,第一名是佔比六成的窗戶,而兩成為陽台,剩下兩成為其他地方,包括女兒牆、外牆、頂樓、樓梯等。

所以應以這些地點為防範要地:

一、窗戶

窗戶的鎖應高於地面一百一十公分以上,使兒童無法自行開啟,或設置防跌落的安全裝置,例如:加裝固定器,讓窗戶無法開啟過寬,建議家長可以設定開啟窗戶的寬度在八公分以內,且不放置可攀爬之物品。

二、陽臺

陽臺必須有堅固不易攀爬之圍欄(圍牆)且高度不得低於一百一十公分,十層樓以上不得低於一百二十公分,底部與地面間隔低於十五公分,如有欄杆必須是沒有可供攀爬的橫式欄杆;如果是直式欄杆,欄杆間隔需小於六公分或有避免 鑽爬的設置,且陽臺不放置讓孩童有機會攀爬的家具、玩具、花盆等雜物。

三、樓梯

樓梯欄杆要完好且堅固,且欄杆間距應小於六公分或有避免鑽爬的設置,其臺階應舖設防滑或其他安全措施,如果兒童的年齡在一歲以下,應考量在樓梯出入口設有高於八十五公分、間隔小於六公分及兒童不易開啟之穩固柵欄,防範兒童從樓梯滾落或是從欄杆間縫中掉落。

四、頂樓

禁止兒童進入頂樓,除非有大人陪同且必須不讓孩子離開視線以確保其安全性。

 

  最後,提醒家長要動起來仔細檢核居家環境,挑出上述的危險點並加強防護,且避免讓孩子有獨處的機會,以預防孩子的墜樓受傷。

(節錄自HESS KIDS3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