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錄自HESS KIDS 第31期)
根據統計,近年來全國行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逐年遞增,國中以下兒童因交通事故死亡者,逾半數為行人,其事故肇因大多為未遵守規定穿越道路,顯見孩子到國小階段仍然相當欠缺獨立行走的能力。所以照顧者應從小訓練孩子步行,讓孩子透過一次次的步行經驗建構其正確的交通行為。
瞭解幼童的交通能力
兒童因為交通安全意識及行為尚未發展成熟,加上孩子的視野範圍只有成人的一半,大人看得見的不代表孩子看得見,所以無法判斷路況是否危險。
此外,幼童因具有下述特性而易發生交通意外事故:
1. 專注一事
2. 好奇心(如試騎腳踏車)
3. 模仿性(如模仿父母啟動未熄火的汽車)
4. 直覺性(如父母在對街招呼,兒童會不顧來車就衝向對街)5. 不易分辨左右
6. 不易瞭解位置的相對變化關係
7. 跳出:6歲以下的兒童最多,知能、反應動作與性格等因素都可能影響跳出事故
8. 在汽車前後穿越:幼兒及低年級的兒童最多,也常因生理未完全發展(如身型太過矮小)而發生危險
如果主要照顧者不瞭解,可能會讓孩子在道路上曝露於風險中,所以照顧者應對孩子的交通能力有所瞭解且充分掌握孩子的狀態,才能確保孩子的安全。
父母扮演重要的角色
父母與兒童一起過馬路時,父母多扮演領導者,所以當父母選擇適當通過時機與路線領導兒童通過路口時,應與兒童討論如何選擇安全通過路口的方式,讓兒童過馬路時將注意力放在觀察安全線索上,並從父母身上學習安全過馬路的技巧。
訓練孩子獨立行走
孩童交通事故的肇事原因為安全知識及自我保護能力差,所以無論學校或家庭都應對兒童進行安全教育,尤其在兒童階段教會孩子如何穿越道路。
以下為如何教導孩童建構交通行為:
一、孩子應具備的過馬路能力
1. 選擇安全停等地點:停在能清楚觀察交通的地方,避免靠近街道或站在緣石上停等。
2. 通過路口前查看交通:依序察看左、右交通狀況,並持續注意來往車輛。
3. 注意路邊的停車動態:觀察車輛是否可能移動(如:車上有人、引擎聲、燈光等)。
4. 規劃安全路徑:通過路口時,以直線(最短距離)快速通過,並查看左右側的交通狀況。
5. 確保駕駛看見:與駕駛者眼神交會,確認被注意到。
6. 快步通過:以穩定步伐通過路口,避免奔跑。
7. 穿著醒目服飾:穿鮮豔或反光材質衣物,提高能見度。
8. 認識交通規則:教導兒童相關交通標誌、號誌以及行人設施之使用。
9. 留意內輪差:在路口轉角停等時,注意轉彎車輛的內輪差。
10. 隨時觀察應變:通過路口全程保持警覺,隨時準備應對突發狀況。
二、教導孩子過馬路
1. 需陪同幼童過馬路:幼童因視野受限,難以察覺車輛動態,過馬路時應有成人陪同。
2. 選擇安全地點停等:停留在街道邊緣而非緣石上,確保視野清晰並能觀察來車。
3. 確認來車狀況:左看、右看、再左看,隨時注意車輛動態,通過時舉手示意提高能見度。
4. 穩步直線通過:以穩定步伐走直線過路口,縮短在馬路上的時間,避免奔跑或走斜線。
5. 與駕駛保持可見性:從行人與駕駛者能互相看見的地點過馬路,確保彼此清楚位置與動向。
照顧者有機會帶孩子外出時應隨時把握機會教導孩子,從幼兒園階段就可以開始機會教育,
更重要的是照顧者的交通行為要正確才能確保孩子學習的品質及有效性。